日本外匯法申報
公司設立、股份取得、增資及不動產取得後報告
外國投資者在日本設立公司、取得日本公司股份或辦理增資時,可能涉及《外匯及外國貿易法》(FEFTA)的事前申報或事後報告。非居住者取得日本不動產或相關權利時,也可能需要辦理取得後報告。誠和事務所以繁體中文協助確認適用手續,並協調外匯法申報、公司登記及不動產登記時程。
哪些情況建議事先確認?
是否需要申報,不能只看投資金額或持股比例,還須綜合投資者身分、最終控制關係、目標公司業務、交易方式及董事就任等因素判斷。
在日本設立公司
海外法人或非居住者出資設立株式會社、合同會社,尤其是預定從事資訊通信、軟體、網路安全或其他指定行業時。
取得既有公司股份
透過股份轉讓、認購新股、企業收購或其他方式取得日本公司的股份、持分或表決權。
增資與追加投資
日本公司向外國股東發行新股或新持分、股東追加出資,並同時辦理資本金變更登記。
集團內重組
海外母公司、控股公司或關係企業之間移轉日本子公司的股份,或因合併、分割等重組改變控制關係。
指定行業相關投資
目標公司涉及國家安全、重要基礎設施、資訊通信、特定技術或其他事前申報業種時,應預留審查時間。
取得日本不動產
外匯法上的非居住者購買、繼承、受贈日本的不動產或相關權利時,應確認是否需要提交取得後報告。
事前申報與事後報告
兩者的辦理時間與交易日程不同。若案件需要事前申報,應在投資執行前完成申報並經過法定的投資禁止期間;事後報告則於交易完成後在期限內提交。
| 項目 | 事前申報 | 事後報告 |
|---|---|---|
| 主要時點 | 投資、股份取得或增資執行之前 | 交易或投資完成之後 |
| 常見判斷因素 | 投資者屬性、指定行業/核心行業、持股及經營參與、豁免制度等 | 交易類型、持股比例、是否使用豁免制度及適用的報告格式等 |
| 對公司登記的影響 | 需將審查時程納入設立、增資、交割與登記計畫 | 應保存付款、股份取得與登記完成日期等資料,以便按期報告 |
| 注意事項 | 原則上存在法定禁止期間,實際縮短與否依審查情況而定 | 不同報告類型的期限可能不同,須按交易內容確認 |
| 不動產取得後報告 | 不屬於對內直接投資事前申報的同一判斷框架,應另行確認 | 非居住者取得日本不動產或相關權利時,原則上自取得日起20日內提交樣式22;居住用途等可能適用免報 |
我們可以協助的內容
申報必要性初步確認
- 確認外國投資者及最終實質控制人
- 整理投資方式、持股與表決權
- 核對目標公司的實際業務及行業分類
申報文件製作與提交
- 事前申報書及相關補充資料
- 事後報告及豁免制度相關報告
- 與日本銀行及主管機關的程序協調
公司登記一體化支援
- 公司設立、股份發行及增資登記
- 董事變更、本店遷移等商業登記
- 申報、付款、交割與登記日程管理
不動產取得與登記支援
- 確認取得人是否屬於非居住者
- 判斷樣式22報告義務及免報情形
- 買賣、贈與、繼承登記與取得後報告一體辦理
辦理流程
案件確認
確認投資者、UBO、目標公司、業務內容、金額及預定日期。
適用判斷
分析交易類型、行業分類、事前申報、事後報告及豁免可能性。
文件與申報
製作事前申報、事後報告或不動產取得後報告(樣式22)及補充資料,透過適當方式向日本銀行提交。
投資與登記
配合審查結果安排付款、股份取得、增資、公司登記或不動產登記,並管理相關報告期限。
諮詢前請準備的資料
投資者資料
- 個人或法人基本資料
- 集團組織圖及最終實質控制人
- 國籍、設立地及主要營業地
目標公司資料
- 登記事項證明書、定款或設立計畫
- 實際業務內容、產品與服務
- 子公司及關係公司的業務
交易資料
- 投資金額、股份數及持股比例
- 契約、付款、交割與登記預定日
- 董事就任及經營參與安排
不動產取得資料
- 取得人的住所、居住身分及取得方式
- 不動產資料、契約、取得日及使用目的
- 買賣、贈與、繼承等相關證明文件
常見問題
Q1. 外國人在日本新設公司,一定需要事前申報嗎?
不一定。須依投資者身分、預定業務、投資方式及是否符合豁免等條件個別判斷。建議在確定設立日與匯款日之前先行確認。
Q2. 公司定款寫了某項業務,就一定屬於指定行業嗎?
主管機關通常不只看定款文字,也會確認實際計畫從事的業務、所使用的技術與提供的服務。定款與事業計畫應保持一致。
Q3. 事前申報後可以立即付款或取得股份嗎?
原則上需等待法定的投資禁止期間。是否縮短以及何時可以執行,應依主管機關的審查狀況安排,不宜先行交割。
Q4. 使用事前申報豁免制度後,就完全不用報告嗎?
不一定。部分豁免制度仍可能要求提交事後報告,並需遵守不參與特定經營事项等条件,須逐案确认。
Q5. 外匯法申報與公司設立或增資登記可以一起委託嗎?
可以。本事務所具司法書士及行政書士資格,可協調申報、公司文件、資本金付款與商業登記的先後順序。
Q6. 海外投資者可以用繁體中文溝通嗎?
可以。可使用繁體中文、簡體中文、英文及日文直接溝通,減少跨境文件與程序理解上的落差。
Q7. 外國人取得日本不動產後,一定需要提交外匯法報告嗎?
不一定。判斷重點不是國籍,而是取得人是否屬於外匯法上的非居住者,以及取得方式與使用目的。投資、出租、開發、度假住宅或第二住宅等情形應特別確認;本人或親屬實際居住、本人事務所使用等情形可能適用免報。需要報告時,原則上自取得日起20日內提交樣式22。
在確定投資日期前,先確認是否需要申報
公司投資案件請提供投資架構、目標公司業務、預定金額與時程;不動產案件請提供取得人身分、取得方式、使用目的及取得日。我們將協助確認外匯法申報、公司登記或不動產登記的辦理順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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